宋紀八十四 起閼逢閹茂八月,盡柔兆困敦十二月,凡二年有奇
○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圣昭孝皇帝
紹圣元年遼大安十年
八月,辛未,詔范純粹降一官,為直龍圖閣、知延安府,以元祐間嘗獻議棄地也。
壬申,三省具呂惠卿、王中正、宋用臣無罪狀進呈,當再敘,章惇曰:“惠卿所坐極無名。”帝曰:“與復舊官并資政殿學士。”
九月,癸卯,遣御史劉拯按河北水災,賑饑民。
甲辰,以黃慶基、董敦逸并為監(jiān)察御史。
丙午,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。庚戌,三省同進呈張咸、吳儔、陳旸三人中第五等,推恩,帝曰:“進士策文理有過于此者。”因詔罷制科。
罷廣惠倉。
甲寅,知廣州唐義問,坐棄渠陽砦,責授舒州團練副使。
己未,遼以南院大王特默為南院樞密使。
庚申,太白晝見。
甲子,德勒部長降于遼,遼主命釋其罪。
丁卯,詔京東、西、河北賑恤流民。
戊辰,流星出紫微垣。
是月,遼都統(tǒng)額特勒進討準布,乘天大雪,擊敗瑪古蘇之眾并其四別部,斬首千馀級。
冬,十月,己巳朔,以知江寧府呂惠卿知大名府。
三省、樞密院同呈除目,曾布、韓忠彥曰:“若惠卿在朝,善人君子必無以自立。”帝曰:“只令知北京,豈可留也!布又言:“章惇秉政以來,所引皆阘茸小人,專恣弄權(quán),日甚一日。陛下以天下公論召彭汝礪,而沮格不行;呂升卿于罪謫中致仕,而惇不稟旨,召令再任;王欽臣謝表語侵御史,而惇欲削職降官;周秩譏切朝廷,而惇欲多方曲庇其罪;陛下不欲與惠卿復職而終復,不欲除林希經(jīng)筵而終除。以是上下畏之,獨臣與韓忠彥曾稍開陳,它人有敢言其非者否?”其意蓋欲傾惇。帝曰:“此固當開陳也。”
丙子,遼主駐藕絲淀。
丁亥,國子司業(yè)龔原奏:“王安石在先朝時,嘗進所撰《字說》二十二卷。乞差人就其家繕寫定本,降付國子監(jiān)雕印,以便學者傳習。”詔可。學校舉子之文,靡然從之,其弊自原始。
庚寅,以常安民為監(jiān)察御史。先是安民因召對言:“元祐中進言者,以熙寧、元豐之政為非而當時為是;今日進言者,以元祐之政為非而熙寧、元豐為是;皆偏論也。愿陛下公聽并觀,無問新舊,惟歸于當。”帝謂輔臣曰:“安民議論公正,無所阿附。”
丁酉,都水使者王宗望言:“北流已閉,全河東還故道,望付史官紀紹圣以來圣明獨斷,致此成績。”詔宗望具析部役官功力等第以聞。然是時東流堤防未及繕固,瀕河多被水患,流民入京師,往往泊御廊及僧舍,詔給券,諭令還本土以就賑濟。
十一月,己亥朔,復八路差官法。
壬子,蔡確追復觀文殿大學士。
甲寅,開封男子呂安斥乘輿,當斬,貸之。
十二月,辛未,申嚴銅錢出外界法。
甲戌,遼以參知政事趙廷睦兼同知樞密院事,以樞密副使王師儒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。
己卯,遼主命錄西北路有功將士及戰(zhàn)歿者贈官。
乙酉,遼改明年元曰壽昌,減雜犯死罪以下,仍除貧民租賦。
丙戌,滑州浮橋火。
己丑,漳河決溢,浸洺、磁等州。令計置堙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