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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書博雞者事》文言文原文和翻譯
在平時的學(xué)習(xí)中,大家對文言文一定不陌生吧?現(xiàn)在我們一般將古文稱為文言文。是不是有很多人沒有真正理解文言文?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《書博雞者事》文言文原文和翻譯,歡迎閱讀與收藏。
原文
博雞者,袁人,素?zé)o賴,不事產(chǎn)業(yè),日抱雞呼少年博市中。任氣好斗,諸為里俠者皆下之。
元至正間,袁有守多惠政,民甚愛之。部使者臧,新貴,將按郡至袁。守自負年德,易之,聞其至,笑曰:“臧氏之子也!被蛞愿骊啊j芭,欲中守法。會袁有豪民嘗受守杖,知使者意嗛守,即誣守納已賕。使者遂逮守,脅服,奪其官。袁人大憤,然未有以報也。
一日,博雞者遨于市。眾知有為,因讓之曰:“若素民勇,徒能凌藉貧孱者耳!彼豪民恃其資,誣去賢使君,袁人失父母;若誠丈夫,不能為使君一奮臂耶?”博雞者曰:“諾!奔慈腴傋,呼子弟素健者,得數(shù)十人,遮豪民于道。豪民方華衣乘馬,從群奴而馳。博雞者直前捽下,提毆之。奴驚,各亡去。乃褫豪民衣自衣,復(fù)自策其馬,麾眾擁豪民馬前,反接,徇諸市。使自呼曰:“為民誣太守者視此!”一步一呼,不呼則杖,其背盡創(chuàng)。豪民子聞難,鳩宗族童奴百許人,欲要篡以歸。博雞者逆謂曰:“若欲死而父,即前斗。否則闔門善俟。吾行市畢,即歸若父,無恙也!焙烂褡討炙煺葰⑵涓,不敢動,稍斂眾以去。袁人相聚從觀,歡動一城。郡錄事駭之,馳白府。府佐快其所為,陰縱之不問。日暮,至豪民第門,捽使跪,數(shù)之曰:“若為民不自謹,冒使君,杖汝,法也;敢用是為怨望,又投間蔑污使君,使罷。汝罪宜死,今姑貸汝。后不善自改,且復(fù)妄言,我當(dāng)焚汝廬、戕汝家矣!”豪民氣盡,以額叩地,謝不敢。乃釋之。
博雞者因告眾曰:“是足以報使君未耶?”眾曰:“若所為誠快,然使君冤未白,猶無益也。”博雞者曰:“然。”即連楮為巨幅,廣二丈,大書一“屈”字,以兩竿夾揭之,走訴行御史臺。臺臣弗為理。乃與其徒日張“屈”字游金陵市中。臺臣慚,追受其牒,為復(fù)守官而黜臧使者。方是時,博雞者以義聞東南。
高子曰:余在史館,聞翰林天臺陶先生言博雞者之事。觀袁守雖得民,然自喜輕上,其禍非外至也。臧使者枉用三尺,以仇一言之憾,固賊戾之士哉!第為上者不能察,使匹夫攘袂群起,以伸其憤,識者固知元政紊弛,而變興自下之漸矣。
——選自《四庫全書》本《鳧藻集》
翻譯
博雞者是袁州人,一向游手好閑,不從事勞動生產(chǎn),每天抱著雞召喚一幫年輕人,在街市上斗雞賭輸贏。他任性放縱,喜歡與人爭斗。許多鄉(xiāng)里的俠義好漢,都對他很服從、退讓。
元代至正年間,袁州有一位州長官頗多仁愛、寬厚的政績,百姓很喜歡他。當(dāng)時上級官署派下的使者姓臧,是一個新得勢的權(quán)貴,將要巡察各州郡到袁州來。太守依仗著自己年資高有德望,看不起這位新貴,聽說他到了,笑著說:“這是臧家的小子啊!庇腥税堰@話告訴了姓臧的。臧大怒,想用法律來中傷陷害太守。正巧袁州有一個土豪,曾經(jīng)受過太守的杖刑,他得知姓臧的使者心里懷恨太守,就誣陷太守接受過自己的賄賂。使者于是逮捕了太守,威逼其認罪,革掉了太守的官職。袁州人非常憤慨,但是沒有什么辦法來對付他。
一天,博雞者在街市上游蕩。大家知道他有能力有作為,因而責(zé)備他說:“你向來以勇敢出名,但只能欺壓貧弱的人罷了。那些土豪依仗他們的錢財,誣陷賢能的使君,使他罷了官,袁州人失去了父母官。你果真是男子漢大丈夫的話,就不能為使君出一把力嗎?”博雞者說:“好!本偷截毭窬劬拥牡胤,召來一批向來勇健的小兄弟,共有幾十個人,在路上攔住那個土豪。土豪正穿著一身華麗的衣服,騎著馬,后面跟隨了一群奴仆,奔馳而來。博雞者一直向前把他揪下馬,又提起來加以毆打。奴仆們驚恐萬分,各自逃去。博雞者于是剝下土豪的衣服,自己穿著,又自己鞭打著土豪的馬,指揮眾子弟簇擁著土豪在馬的前面,把他的雙手反綁著,游街示眾。命令土豪自己大聲叫道:“作老百姓的要誣陷太守,就看看我的樣子!”走一步叫一聲,不叫就用杖打,打得土豪的背上全部是傷。土豪的兒子聽說有此禍殃,就聚集了同宗本家的奴仆一百人左右,想攔路奪回他的父親。博雞者迎面走上去說:“如果想要你父親死,那就上前來斗。否則還是關(guān)起門來在家里好好地等著。我游街結(jié)束,就歸還你的父親,不會有危險的!蓖梁赖膬鹤雍ε虏╇u者會因此用棍杖打死他的父親,不敢動手,匆匆約束招攏了奴仆們而離去。袁州的百姓相互追隨著聚集在一起觀看,歡呼聲振動了整個袁州城。郡中掌管民事的官吏非常驚懼,騎馬奔告州府衙門。府里的副官對博雞者的所作所為感到痛快,暗中放任他而不過問。天黑,博雞者和游街隊伍來到土豪家門口,揪著他命他跪下,列數(shù)他的罪狀說:“你做老百姓,不能自己檢點,冒犯了使君,用杖打你,這是刑法的規(guī)定。你竟敢因此而怨恨在心,又趁機誣陷使君,使他罷了官。你的罪行當(dāng)死,現(xiàn)在暫且饒恕你。今后如果不好好改過自新,并且再胡言亂語,我就要燒掉你的房屋,殺掉你的全家!”土豪氣焰完全沒有了,用額頭碰地,承認自己有罪,表示再不敢了。這才放了他。
博雞者于是告訴大家說:“這樣是否足夠報答使君了呢?”大家說:“你所作所為確實令人痛快,但是使君的冤枉沒有伸雪,還是沒有用的。”博雞者說:“對!绷⒓从眉堖B成一個巨幅,寬有二丈,大寫了一個“屈”字,用二根竹竿夾舉起來,奔走到行御史臺去訴訟,行御史臺的官吏不受理。于是便和他的一幫小兄弟,每天張著這個“屈”字游行于金陵城中。行御史臺的官吏感到慚愧,追受了他們的狀紙,為他們恢復(fù)了太守的官職而罷免了姓臧的使者。當(dāng)時,博雞者由于他的俠義行為而聞名于東南一方。
高啟說:我在史館,聽翰林官天臺人陶先生說起博雞者的事。看來袁州太守雖然能得民心,但是沾沾自喜,輕視上級,他的遭禍不是外來的原因造成的。姓臧的使者,濫用法律權(quán)力,用來報復(fù)一句話的怨恨,本來就是一個兇殘的人!但做上級的人不能察明下情,致使百姓捋起袖子,一起奮起,發(fā)泄自己的憤慨。有見識的人本就知道元代的政治混亂松弛,因而變亂的興起已經(jīng)從下面慢慢形成了。
作品賞析
該文選自《鳧藻集》。書……事,意為“記……的事”。標明文章體裁和記敘范圍。博雞者,指以斗雞為賭博的人。該文記敘了元朝末年以博雞者為首的袁州下層群眾路見不平、“群起奮袂以伸其憤”的事跡,歌頌了博雞者不畏強橫、不畏權(quán)勢、敢于斗爭的俠義精神,反映了當(dāng)時社會的黑暗。作者記敘博雞者的事跡,如司馬遷寫《游俠列傳》那樣,是因為“今游俠,……其言必信,其行必果,已諾必誠,不愛其軀,赴士之困厄。……蓋亦有足多者焉(也有很值得贊頌的地方)。”博雞者的俠義精神,與游俠有共同之處。另外,該文在總體結(jié)構(gòu)方面,先記事,末了用“高子曰”表述作者對有關(guān)的人和事的評論,與《史記》中各類傳記篇末用“太史公曰”以表達作者的認識一樣。因此,無論選材、立意與結(jié)構(gòu),都如近人林紓所說:“此作乃近《史記》!
該文所記博雞者的事跡,暴露了元朝末年統(tǒng)治階級內(nèi)部或互相斗爭,或互相勾結(jié),上層的人對權(quán)貴、豪民的不法行為不聞不問,下層群眾卻能仗義向惡勢力進行沖擊,由此反映了“元政紊弛而變興自下之漸”的社會現(xiàn)實。該文的認識意義也就在此。
該文寫法方面的特點,一是善于突出人物矛盾統(tǒng)一的性格特征,二是襯筆的運用。
博雞者是個充滿矛盾的人物。他“不事產(chǎn)業(yè)”,社會地位低下,但“諸為里俠者”對他卻甘拜下風(fēng),更為可貴的是他敢于與有權(quán)有勢的壞人作斗爭,不管他是豪民還是新貴。他“素?zé)o賴”,卻能為人所不能為,為人所不敢為。他“任氣好斗”,但不是一味蠻干,而能審時度勢,采取不同對策。如他懲治豪民,先是組織力量,把豪民從馬上揪下來,摔在地上,狠狠地打,并脫下他的衣服,反綁著雙手,游街示眾等等,都有幾分蔑視王法的“無賴”習(xí)氣,但無一不是俠義精神的體現(xiàn)。當(dāng)豪民子糾合百余人想槍回他父親時,博雞者在敵眾我寡的情況下,不是只顧“好斗”,而是曉以利害,使對方不敢輕舉妄動,從而控制了局勢,掌握了斗爭的主動權(quán)。對豪民的斥責(zé)與警告,更是堂堂正正,使豪民不得不叩頭認罪。為袁守鳴“屈”的斗爭,目的在為袁守復(fù)官,問題得由上級官府解決,因此采取合法的又獨具特色的斗爭形式,“乃與其徒日張‘屈’字游金陵城中”,終于使原來不肯受理此案的臺臣不得不“為復(fù)守官而黜臧使者”。所有這些,都說明博雞者不僅有敢于斗爭的勇,而且有善于斗爭的智。他的俠義行為使他過去被“無賴”行徑所蒙住的勇與智,一下子煥發(fā)出道德的光輝,而他自己也就“以義聞東南”。作者就是這樣通過事態(tài)的發(fā)展,成功地刻畫出博雞者的矛盾統(tǒng)一的性格特征。
二是襯筆的運用。襯筆分正襯和反襯。正襯也叫烘托,反襯實際就是對比。文中運用了兩種襯筆,為的是全面反映有關(guān)事物的聯(lián)系和矛盾,從各方面突出主要人物的特征。正襯:如寫“袁人相聚從觀,歡動一城”的行動與情緒,以及“若所為誠快”的贊語,說明博雞者懲治豪民完全符合群眾心愿,烘托出他的行動的正義性。寫“府佐快其所為,陰縱之,不問”,也有這種作用。反襯:如寫“民甚愛之”的袁守被誣陷罷官,“袁人大憤,然未有以報也”,反襯出博雞者的見義勇為。又如寫聲勢煊赫的豪民“華衣乘馬,從群奴而馳”,但被博雞者揪住,要打就打,要綁就綁,一切唯命是聽,直至最后“氣盡,以額叩地,謝不敢”,豪民子“糾宗族僮奴百許人”前來,也只能忍氣吞聲,“不敢動”。這些都反襯出“匹夫攘袂群起”的威力,突出了博雞者敢于斗爭的精神?や浭碌摹榜斨,“臺臣弗為理”,都同樣起了反襯的作用。
作者簡介
高啟(1336~1374)元末明初文學(xué)家。字季迪,號青丘子,晚號槎軒,長洲(今江蘇蘇州)人。與楊基、張羽、徐賁并稱“吳中四杰”。少有志于功名,張士誠據(jù)蘇州時,為其參政饒介所賞識,結(jié)交甚廣,然終未仕。后對政治完全失望,隱居鄉(xiāng)里。明初應(yīng)召赴南京參與修撰《元史》,后任翰林院編修,不久授戶部侍郎,他堅辭不受,仍歸田里。朱元璋以為他肯不合作,借蘇州知府魏觀改修府治案,將其牽連斬決,年僅39歲。高啟大部分活動是在元末,許多詩作體現(xiàn)了元末的文學(xué)精神。高啟著作,詩歌數(shù)量較多,初編有5集,2000余首;后自編為《缶鳴集》,存937首。詞編為《扣舷集》,文編為《鳧藻集》,另刊于世。明人徐庸編有《高太史大全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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