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易》上經(jīng)(隨)
17. 隨(卦十七)
(震下兌上)
《隨》:元亨,利貞,無(wú)咎。
《彖》曰:隨,剛來(lái)而下柔,動(dòng)而說(shuō),隨。大亨貞無(wú)咎,而天下隨時(shí),隨時(shí)之義大矣哉!
《象》曰:澤中有雷,隨。君子以向晦入宴息。
初九,官有渝,貞吉,出門交有功。
《象》曰:“官有渝”,従正吉也。“出門交有功”,不失也。
六二,系小子,失丈夫。
《象》曰:“系小子”,弗兼與也。
六三,系丈夫,失小子,隨有求,得。利居貞。
《象》曰:“系丈夫”,志舍下也。
九四,隨有獲,貞兇。有孚在道,以明,何咎?
《象》曰:“隨有獲”,其義兇也。“有孚在道”,明功也。
九五,孚于嘉,吉。
《象》曰:“孚于嘉吉”,位正中也。
上六,拘系之,乃従維之,王用亨于西山。
《象》曰:“拘系之”,上窮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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