荊楚歲時記的解析
荊楚歲時記
【荊楚歲時記】南朝荊楚地方風俗雜記。一卷。宗懔著。宗懔(生卒年不詳),南朝梁人。《四庫全書總日》曰:“舊本題晉宗懔撰,《書錄解題》作梁人?肌读簳ぴ郾炯o》載:‘承圣三年秋七月甲辰,以都官尚書宗懔為吏部尚書!帧赌鲜,元帝本紀》載:‘武陵之平,議者欲因其舟艦遷都建鄴,宗懔、黃羅漢皆楚人,不愿移!藭杂洺,當即其人。舊本題晉人,誤也。可惜學術界習焉不察,迄今仍將宗懍當作晉人。關于此書的卷數(shù),唐、宋志皆作一卷,與今本合。而《通考》乃作四卷?肌稌浗忸}》載懔自序曰:‘傅元之朝會,杜篤之上巳,安仁秋興之敘,君道娛蠟之述,其屬辭則已洽,其比事則未宏。率為小記,以錄荊楚歲時風物故事。自元日至除日,凡二十余事,然則必無四卷!锻ǹ肌窞閭鲗懼灐S謾z今本實有三十六事,并知陳振孫所記懔序,亦以三字訛為二字。”
《荊楚歲時記》按月記述荊楚地方全年歲時節(jié)令民俗行事之大概。如“正月”,記然放爆竹、飲椒酒、剪彩燕以戴之、迎紫姑神等習俗;“三月”,有“士民并出江渚池沼間,為流杯曲水之飲”習俗!拔逶隆保嘟,俗稱惡月。“六、七月”,有作湯餅、僧尼道俗營盆供諸佛等習俗;“八月”,有朱水點兒頭額以壓疾和以錦彩為眼明囊遞相贈送等習俗;“十二月”,有擊細腰鼓、戴頭面、作金剛力士表演,用以逐疫。其中不少習俗具有地方特色,如正月飲椒酒,下五辛盤,沒有成為全國之俗;立春日剪彩燕戴之,后世未見普及;正月十五晚迎紫姑神,為南方重要之俗,屬信仰習俗,紫姑原為一人家之妾,不堪受大婦所妒,死于正月十五,后世奉為神,每從側邊或豬欄邊迎之,所以又有紫姑為側神之說;中秋為全國節(jié)日,書中不載,其原因,王謨在跋中認為這是由于唐以前,世俗尚無,而中秋故事也不宜荊楚,因此荊楚地區(qū),別有沿革也。有些習俗,則南北方有共同性。北方,六月伏日有吃伏面之俗,大約與南方作湯餅有關,這反映了南北方文化既有個性,也有相互融合的`一面。
《荊楚歲時記》所記是地區(qū)民俗,有些也是民族民俗,它開了各種地方歲時民俗記錄專集的先例,對后世各種形式的“風土記”有一定影響,并常為民俗書籍所征引。雖然只有一卷、二十余事,但所記均追本溯源,細加疏證,民俗價值很高。
主要版本有《四庫全書》本、《說郛》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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