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學三年級學生暑假《時代廣場的蟋蟀》讀后感
暑假里,我讀了一本書,它的名字叫《時代廣場的蟋蟀》。這本書是喬治·塞爾登成名作,里面主要講了一只純樸、老實的蟋蟀——柴斯特本來住在美國康涅狄格州鄉(xiāng)下的草場里,他因為貪吃跳進野餐籃,被帶到紐約時代廣場的地鐵站。在這里他遇到了愛他的'小主人瑪利歐,還受到一只貓亨利和一只老鼠塔克的幫助,他們成了好朋友。蟋蟀用美妙的音樂幫助小主人瑪利歐一家擺脫了困境。當蟋蟀成了震驚紐約的演奏家時,他卻回到他在鄉(xiāng)下的草場。
在書中,我印象最深刻的是,有一次蟋蟀柴斯特睡覺的時候,不小心把一張兩美元鈔票當成了樹葉吃掉了半張,它原本可以逃走的,可是它沒有逃掉,結果悲慘地被關進了一個籠子里好久。我深深地被蟋蟀柴斯特的誠實,敢于承擔所打動。當然,在蟋蟀柴斯特身上,還有一個優(yōu)點也挺吸引我的,那就是拿得起放的下的勇氣。書的最后柴斯特離開了給他榮耀的紐約,回到了他康涅狄格州鄉(xiāng)下。要知道這時候他正有名有利,回到鄉(xiāng)下,意味著就是拋棄名利富貴,這需要何等的勇氣。∥艺娴耐ε宸安袼固剡@種拿得起放的下的勇氣。
看了《時代廣場的蟋蟀》,我真的很喜歡主人公蟋蟀柴斯特,我要好好向他學習。
【小學三年級學生暑假《時代廣場的蟋蟀》讀后感】相關文章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