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甕間畢卓的典故及釋義
典故,一指典制和掌故;二指詩文中引用的古代故事和有來歷的詞語;三指具有教育意義且大眾耳熟能詳?shù)墓J的人物、事件。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甕間畢卓的典故及釋義,僅供參考,大家一起來看看吧。
典源出處
《太平御覽》卷七五八引晉·王隱 《晉書》曰:‘畢卓為吏部郎,性嗜酒。比舍郎酒熟,卓因醉,夜至其甕間盜飲之,為掌酒者所縛,旦視之,乃畢吏部也!薄妒勒f新語·任誕》:“畢茂世云”條注引 《晉中興書》 (南朝宋·何法盛撰) 曰:‘畢卓字茂 世,新蔡人。……太興末,為吏部郎,嘗飲酒廢職。比舍郎釀酒熟,卓因醉,夜至其甕間取飲之。主者謂是盜,執(zhí)而縛之。知為吏部也,釋之。卓遂引主人燕甕側(cè),取醉而去!薄稌x書·畢卓傳》亦載。
釋義用法
晉畢卓字茂世,為吏部郎官,性嗜酒,見鄰舍郎酒熟,夜間悄悄去偷飲,被管酒人捉住,天明才知原來是畢卓。后以此典指人嗜酒好飲,縱酒迷性,狂放不羈。
用典形式
【臥甕】 唐·白居易:“臥甕鄙畢卓,落帽嗤孟嘉!彼 ·陳與義:“銜杯樂圣便稱賢,無酒猶堪臥甕間!
【抱甕】 宋·蘇軾:“隔籬不喚鄰翁飲,抱甕須防吏部來!彼巍Ⅲ蓿骸昂兰冶МY擅風流,更燎熏爐白雪樓。”
【甕眠】 唐 ·元。骸爱Y眠思畢卓,糟藉憶劉伶!
【吏部眠】 唐·杜甫:“厭就成都 卜,休為吏部眠!
【畢卓眠】 清·趙執(zhí)信:“甕底畢卓眠,床頭杜康祀!
【防吏部】 宋·辛棄疾:“也應(yīng)竹里著行廚,已向甕間防吏部!
【扶畢卓】 北周 ·庾信:“未能扶畢卓,猶足舞王戎!
【臥甕人】 清·朱彝尊:“不嫌臥甕人來數(shù),日日床頭醵酒錢。”
【卓眠甕】 清 ·朱彝尊:“爽若楷照玉,誕異卓眠甕!
【甕邊捉】 清·朱彝尊:“詰朝客來尋,仍向甕邊捉!
【甕間眠】 唐·李商隱:“甕間眠太率,床下隱何卑!”
【吏部開甕】 唐·包佶:“吏部還開甕,殷勤二客情!
【吏部多醉】 唐·韓翃:“身齊吏部還多醉,心顧尚書自有期!
【畢卓盜竊】 宋·蘇軾:“景山沉迷阮籍傲,畢卓盜竊劉伶顛!
【甕邊吏部】 宋·黃庭堅:“甕邊吏部寧須問,席上車公不可忘。”
【甕間吏部】 宋·李宗諤:“甕間吏部寧須問,席上車公不可忘!
【甕間畢卓】 宋 ·蘇軾:“甕間畢卓防偷酒,壁后匡衡不點燈!
【偷醅畢卓】 明 ·徐渭:“偷醅畢卓生為酒,辟谷張良死在留!
【縛拼畢卓】 明 ·徐渭:“給舍酒廚東壁是,縛拼畢卓可能禁!
【縛著甕邊】 宋·陸游:“憑誰為畫畢吏部,縛著鄰家春甕邊!
【甕間傾一卮】 唐·杜牧:“且想春候暖,甕間傾一卮!
甕間畢卓的故事
典出《世說新語·任誕》。
畢卓是西晉末年時人,他從少年時起就性格豁達,曠達不羈,為人豪放。
太興年間,畢卓被晉元帝司馬睿任命為吏部侍郎。他生性愛好喝灑,常常因酒醉而耽誤公事,受到上司的批評。但他依然故我,不改舊習。
有一次,他的鄰居釀了一批好酒,酒熟之時,陣陣香味逸出,使畢卓垂涎不止,一心想去嘗嘗這新酒的好味道。但隔壁主人沒有請他去飲酒,他也無可奈何。
一天晚上,陣陣酒香隨風飄至畢卓的房中,他再也熬不住了,便趁著夜色,來到鄰居盛放新酒甕的屋中,掰開酒甕,大口大口地飲起來。不多一會,就把一甕酒吃得精光,醉醺醺地躺在地上。
鄰居聽到盛放酒甕的屋中有異常的響聲,估計有人前來偷酒,立即帶人前往捉賊,他們看到一個偷酒賊醉臥在地上,便把他抓住,并用繩索捆綁起來。
第二天天亮后,鄰居準備把偷酒賊送往官府究辦。詢問之后,才知是住在隔壁的吏部侍郎畢卓,馬上下令將畢卓松了綁。畢卓這時酒已醒了,滿臉歉然地說:
“貴鄰所釀新酒,味道實在太香。敝人實在忍不住,才夜入甕間盜飲,致歉,致歉!”
鄰居也是個好酒之人,且也久聞畢卓之名,便把畢卓引為酒中知己,說:
“鄙人也酷愛杯中之物。畢吏部如此好酒,真我輩中人。如蒙不棄,我倆設(shè)宴共飲如何?”
畢卓哪有不應(yīng)之理,當即同意。于是鄰居在甕間之側(cè)設(shè)下酒席,和畢卓你一杯、我一杯地大飲起來。畢卓一直喝到酩酊大醉,才告辭離去。
畢卓到鄰居家偷酒喝的事傳開后,當時人們便把畢卓謔稱為“甕間吏部”。
后來,“甕間畢卓”這一典故,用來形容嗜酒成癖、醉酒如泥的人及其醉態(tài),或借指嗜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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